近日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多地推迟交房小区的购房人齐发“强制停贷告知书”,宣布如迟迟不交房则共同停止偿还贷款,从网络舆论来看,看似房款两空的购房人受到广泛同情,而银行根据监管规定无从同意集体停止还款,无法做出回应,一时陷入僵局。从网传强制停贷告知书的时间、内容看,各地期房业主群体有相互效仿之风,一律按照违约追究,则将导致违约率攀升及大量借贷纠纷,因此放任僵局持续则无法排除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一、强制停贷告知书及其僵局的分析
抽离事件背景来看,购房者停止还款的方式在法律上并不明智,因为房屋担保贷款(俗称按揭)合同作为借贷合同在贷款银行和作为借款人的购房人之间生效,其中的期房预告抵押条款也是在二者之间生效,而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是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生效,购房者无法以按揭合同外的第三方违反对购房者的义务为由不履行对贷款银行的义务。单纯以开发商延迟交房为由断供停贷,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一旦被银行认定为违约,购房者还要承受不良征信记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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