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这个阶段,我国不会针对人工智能进行体系化的立法,试图为技术发展留下足够广阔的想象力空间
起源于农业社会的“现代”法律体系,能否在人工智能时代继续维持秩序与变革、守护与创新、价值与事实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是今天的法律人所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
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悼念这位优秀的法官,纪念他的文字如雪片般铺满各种纸媒和网络媒体,在政府(包括法院)公信力有待重建、官员的负面形象不断被媒体所曝光和渲染的时代,这种现象尤其令人惊叹
从实际效果来看,香港的“软法”则比内地的“硬法”更为有效,真正影响和塑造着法官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最重要的因素恐怕是同仁评价,也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承前启后,确认法治立国的方略之际,澄清某些思想误区、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形成共识极有必要
去官僚化不仅应是选举管理改革的主要目标,还应当是整个人大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
为鼓励好人出现,防止“英雄流血又流泪”,法院应当依法从事实疑点推演出有利于助人为乐者的结论。只有在善法和善用法律之人的帮助下,助人者才能乐得起来
当事各方都不干净,公权力又不能允正持中,由此导致丛林法则盛行,符合法治原则的公平竞争规则无法确立,这是导致“社会溃烂”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治权力本身拒绝分化,无法形成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权与制衡,另一方面,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处在政治权力的控制之下,包括学术资源和科研经费的分配
一方面通过法治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另一方面通过社会福利供给使竞争中落败的人士不至于被社会所抛弃
中储粮是国家经济改革思路在计划与市场之间纠结不清的产物。首先应理清行政与市场的关系,给其找到一个法律上的位置
不开放司法救济这条路,通过成千上万消费者的侵权之诉来令违法者承担成本,食品安全问题很难获得根治
凤凰古城“进城收费”模式折射出我国旅游经济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些弊端:缺乏人本主义取向;权力为资本铺路;政府与民争利
应保护私权,尊重合同,使商家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型,弱化它们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人身依附关系”,强化它们依合同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编制法应确立必要的程序性规则,引入民主决策的机制,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房姐”多户口现象再次暴露出“法律因人而异”的窘态—很少有金钱不能购买的东西,也很少有不能变现的权力
唯有公权力可以合法地破门而入,全面、彻底地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因此,这个“法”的尺度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品质
警力地方化、资源分散化和协调困难,在周克华案中体现明显
要避免环境诉求的暴力化,相关的制度安排必须满足理性、公平和民主三项原则的要求
一个良性运转的社会有赖于“一般化的互惠关系”,也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和维护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互惠互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