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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限制了谁?

2013年02月17日 09:42 来源于 《财新周刊》
“房姐”多户口现象再次暴露出“法律因人而异”的窘态—很少有金钱不能购买的东西,也很少有不能变现的权力
郑戈
财新网“社会万象”专栏作家。四川省自贡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致力于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研究。

  【社会万象】(财新专栏作家 郑戈)户籍制度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其规制范围之广,甚至远及出生之前(准生证)以及死亡之后(注销户口),并非仅“从摇篮到墓地”所能概括。其规制环节之密,从入托、就学、就业到医疗、社保、购房,涵盖了人生的所有重要事项。如此密集的规制体系中,为何会出现一人拥有多个户籍的现象?

  当下对户籍制度的反思主要有三个角度。一是治理的角度。中国国情复杂,城乡差异显著,各地发展不均衡。户籍制度通过将身份与地域结合起来,限制了个人通过“契约”方式重构社会关系和选择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简化了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使一个迅速转型的大国不至于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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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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