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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校失衡的食品安全法治

2013年05月24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周刊》
不开放司法救济这条路,通过成千上万消费者的侵权之诉来令违法者承担成本,食品安全问题很难获得根治
郑戈
财新网“社会万象”专栏作家。四川省自贡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致力于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研究。

◎ 郑戈 | 文

  管子尝言:“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管子的原意,并不是阐述“吃饭很重要”这一生存法则,而是讲述“为政的第一要务就是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这一政治哲学。如今,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食品安全问题却日益突出,超越了传统的公共卫生领域,成为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根据“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最近所做的一项调查,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和医疗安全是中国人最担心的三大安全问题,而食品安全高居首位。含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含过量苯并(a)芘的茶籽油、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粉丝、含二氯乙烯基二甲基磷酸酯的火腿⋯⋯这些食物教给中国民众的偏门化学知识,远多于学校所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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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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