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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美国的“安全门槛”

2013年03月27日 12:1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系列事件提醒中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国有企业和有国企背景的企业赴美投资前要更加关注美国外国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公司法务
商业社会中,企业面临诸多商事法律问题,本专栏集纳了国际、国内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实务专家型律师,在跨境并购、上市、反垄断、知识产权、PE投资、银行金融、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工程、争议解决、能源环境、劳动法、税法、国际贸易等诸多法律实务领域,发表真知灼见。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师广波)近年来中国企业对美投资频频受阻。

  一个典型案例为中资企业罗尔斯收购美俄勒冈州风电场被否。罗尔斯系中国三一集团关联企业,作为投资新能源领域的重大举措,罗尔斯拟收购俄勒冈州的四个风电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认为该风电场附近有美国海军相关设施,中资企业进入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美国总统奥巴马最终根据CFIUS意见否决了这项投资。

  另一起案例,则是华为、中兴被禁止进入美国ICT(信息、通讯技术)市场。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认为华为和中兴的设备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建议CFIUS阻止华为和中兴在美国的收购和兼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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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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