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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五粮液为何被处罚
——关于转售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

2013年05月23日 11:1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个合理的有关反垄断法的分析,不是单纯套用法律条文,而是以其终极目的指导有关办案人员进行法律和经济分析。这些条文的终极目标只有一个: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特约作者 陈立彤)在经济生活中,处于上游的市场经营者往往会限制处于下游的市场经营者的转售价格。比如,某类产品的生产商往往会要求其经销商不得低于一定的经销价格以经销该产品,否则经销商会以低价销售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以薄利多销的方式赚取更多的营业额。可以想象,当经销商以低价经销时,零售商就有更大的余地以低价零售,最终受益的必然是消费者。

  但是,这种经销商之间的低价竞争是生产厂家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当某个产品的价格一旦在市场上习惯性地以低价位运行时,消费者对于该产品的价格预期会习惯性地降低,从而使生产厂家丧失其在高价位运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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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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