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陈立彤)中国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屡屡在竞争法问题上犯规,不断地在中国乃至外国触发竞争法下的各种风险,包括合规风险(指违法法律规定而被调查和处罚的风险)、诉讼风险(指被提起民事诉讼、被判民事赔偿的风险)及其潜在的刑事风险(被刑事调查和处罚的风险)。试举几例如下:
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开出对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30万到100万元不等的罚单,理由是该玉米中心于2009年10月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2009年10月17日,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吉林某酒店召开了全国第一届绿豆产销行情研讨会。在会议上,与会者讨论了很多有关“豆你玩”的敏感话题:“绿豆产量会出现明显减少”、“价格上涨已成必然”、“会议有益于经营者对未来市场预期达成共识”等等。这次会议之后,参加会议的经销企业,纷纷入市收购绿豆,导致绿豆的销售价格不断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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