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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优先序的现实选择

2013年07月02日 07:15 来源于 财新网
当前应把对市场微观主体和社会中下层的赋权改革和以财政体制为核心的改革置于优先地位,要注意消除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极端波动
俞建拖
财新网“改革散论”专栏作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北京博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2009年加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先后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南京中心项目研究员(2001-2005)、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2004-2005),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任助理(2005-2007),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顾问(2007-2008),并于2008年受邀为牛津大学贫困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农村金融市场、人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贫困与不平等、公共财政政策。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俞建拖)中国当前需要一场总体式改革,但承认总体式改革的必要性,并不意味着不同领域的改革可以齐头并进,四处点火。漠视改革的技术性,仅凭道德上的正当性和一腔血勇,等在我们面前的很可能是混乱和灾难。

  所谓的技术性要求,不仅包括对改革约束条件、资源禀赋的准确估计、各方利益关系的拿捏、对改革时机的选择、对改革力度和节奏的把握,其中不可忽视的还有对改革优先次序的选择。

  三种与改革优先次序有关的模型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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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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