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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需要社会合作

2014年01月17日 08:07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改革的短期帕累托改进空间已经很小,但长期帕累托改进空间仍可观,改革有可能在长期使所有人变得更好。因此,社会的利益相关方应该构筑集体理性,谋求建立一个合作社会,共享改革的收益
俞建拖
财新网“改革散论”专栏作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北京博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2009年加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先后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南京中心项目研究员(2001-2005)、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2004-2005),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任助理(2005-2007),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顾问(2007-2008),并于2008年受邀为牛津大学贫困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农村金融市场、人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贫困与不平等、公共财政政策。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俞建拖)一、中国仍存在长期帕累托改进空间

  所谓帕累托改进,指的是一项政策或行动的实施在不损害社会中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况下,使部分社会成员甚至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得到改善。一项改革如果具有帕累托改进效果,实施起来阻力就会比较小。当然,即使一项政策可以达到帕累托改进的效果,它也未必是完美方案,因为这种改进只考虑了改革增量收益的归属,对分配公平性缺少必要的考虑。但是,如果改革违反了帕累托改进的原则,明确地以损害某一方的利益为前提,那么改革推进的难度就会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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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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