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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改革与涨工资

2015年01月07日 10:37 来源于 财新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就意味着涨工资,所涨工资至少能够覆盖个人缴费部分
胡继晔
胡继晔,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养老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法学博弈论。具清华大学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及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国家公派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欧盟-中国社会保障项目中方高级专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社保基金监管立法研究》,承担全国人大财经委《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衔接研究》课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课题等多项课题研究。担任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

  【财新网】(专栏作家 胡继晔)在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列入重点工作。在岁末的12月23日,马凯副总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务院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在千呼万唤十多年之后,这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终于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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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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