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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权利限制的法理分析

2015年04月02日 11:00 来源于 财新网
军人的权利限制,根本上是出于最极端的武力对抗的需要,这种需要非任何其他活动可比,尤其在战时,不仅限制不可避免,甚至限制的程度也会没有“底线”
曾志平
曾志平,法学博士,退役中校。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暨美国军事司法研究所访问学者。现任南昌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教授,国防法研究所所长,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军事法学首席教授;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军事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军事法学研究会特约理事。学术兴趣与专长:军事法、刑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美国军事法;文武关系的制度与学说。

  【财新网】(专栏作家 曾志平)文学上,为了阐述某种社会现象或者精神意向,会有意设计一些戏剧性的场境。譬如最近热播剧《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少年时近于窘迫的贫困,无限接近幸福时女友的意外,再一次爱情到来时的毁容事故,苦难的情节,一再落到他身上。对于军事法的重新认识,也要经历一样的“劫数”。基于种种原因,军事法的特征长期并依旧淹没在某些有看似相近的部门法中,以至于这样一类至少与刑法一样古老(刑起于兵)的法律现象,沦落为某些部门法“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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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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