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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难与船长的法律责任

2015年06月05日 16:26 来源于 财新网
海事法传统有一条重要的俗语“船长与船共存亡”,这是指船长对他的船只以及所有船上的人员负有终极的责任
王禄生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法学会外国司法制度专家库成员;四川大学法学博士,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和都柏林大学访学;在《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述多篇,微信公众号"数说司法"运营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禄生)什么是“船长与船共存亡”?

  海事法传统有一条重要的俗语“船长与船共存亡”(The captain goes down with the ship)。这是指船长对他的船只以及所有船上的人员负有终极的责任(ultimate responsibility)。必要时,为了拯救船或者船上的人员,船长需要牺牲自己的生命。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在船沉没或者完全毁坏之前,船长将会是最后一个离开船的人;如果船长无法疏散所有的船员和乘客,船长自己将与船共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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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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