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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作证”背后的权力博弈与文化冲撞

2015年07月10日 10:54 来源于 财新网
刑诉法规定“不强制近亲属出庭作证”,实际上是立法者对亲属作证豁免权的一种“打折”式的处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其原因就在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抵触
李拥军
李拥军,天津宁河人,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2011”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理学国家级教学团队骨干教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文化学、司法学。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拥军)2010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规定:“被告人亲属举报被告人犯罪,提供被告人隐匿地点或带领司法人员抓获被告人,以及有其他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被告人情形的,可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20%以下”。该规定一出,舆论一片批评之声,多数舆论认为这种鼓励“大义灭亲”式的司法政策是一种违背人性、破坏信任机制的举动。而在2011年刑诉法修改期间,对于草案的亮点之一——“不强制近亲属出庭作证”的新规定,舆论则普遍为之叫好,或认为此乃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理念的回归,或认为是颠覆“大义灭亲”的时代进步,甚至还有人认为一种新的权利形态——亲属作证豁免权由此而确立。在这两次方向截然不同的舆论背后,其实透视出了民众共同的立场,即民众更希望国家应给予亲情更多的宽容。由此,我们会进一步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应该如何对待亲情的问题。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而现实中的人又是情感的动物,任何人都逃避不了亲情,因此,法律在其运作中必然要遭遇到与亲情的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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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范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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