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拥军)前些天,湖北十堰市一名男子,因为不满法院判决,携带一把尖刀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4名法官捅伤,其中两人伤势较重。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事实上近年来威胁法官、冲击法院的暴力事件在各地多有发生,湖南某地甚至发生过当庭枪击法官并造成4名法官身亡的恶性事件。
虽然这只是个别性现象,但它折射出来的却是中国当下司法机关公信力低、权威性不够的事实,从网友的评论来看,似乎在民众间普遍存在着一种对司法不满的情绪。其实,将司法不公的责任完全归罪于法院甚至迁怒于某个法官是不公平的。
说到司法不公,我们可能马上会联想起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近年来出现的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的确出自法院的判决,但是导致错案的真正起因未必全在法院,法院只不过处在诉讼流水线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而已。面对诸多的司法不公,如果我们能够理性对待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去责备、迁怒于某个人或部门,我们更应该在制度和体制上做认真的思考。在不合理的制度面前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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