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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更易导致系统性风险

2015年08月17日 11:52 来源于 财新网
即使是很小规模的业务,通过无限加杠杆、零成本,极短时间内就可以放大作用效应,形成冲击。这意味着,即使业务分散,也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更需要强监管
郭大刚
1971年生于山西省太原市,现任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长期从事IT/通讯/互联网行业。2002-2009年供职于神州数码,2009-2012年供职于佳杰科技。2012年3月-2015年9月就读长江商学院FMBA,期间任职于秉鸿资本和国泰创投等机构,是TMT行业的独立天使投资人。2014年12月创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2017年9月10日,更名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目前,专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

  郭大刚 | 文

  作者为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

  传统金融系统中常规的认识是,系统性风险来源于规模占比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业务门类、板块和机构,即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往往与业务规模相关。另一方面,从不可分散的角度来讲,传统的系统性风险对应的是和规模紧密关联的业务。但是,这些都是在传统的、静态的、信息割裂程度较高、交换成本较高情况下的观念。

  互联网技术广泛用于金融行业的今天,节点与节点的关联度增强,交互日益频繁,信息传递效率大大提升,信息交换的成本几近于零,信息获取的成本也接近于零,所以信息传递效率更多取决于节点的处理能力和传递意愿。对于单一节点而言,信息量超过节点的处理能力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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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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