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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呼唤理智、科学、严谨的反垄断分析

2015年10月08日 10:30 来源于 财新网
云南盈鼎公司诉中石化拒绝交易案,是中国的国有石油公司第一次因为拒绝交易被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也是世界各国反垄断诉讼中少有的由“卖方”起诉“潜在买方”的拒绝交易案件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专栏语:2014年,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拒绝交易为由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诉讼。该诉讼作为中国民企与国有石油巨头之间的对决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此案一审由原告云南盈鼎公司胜诉,随后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及中石化公司均提起了上诉。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二审代理律师,新加入到此案的上诉程序中。经过二审庭审,2015年9月上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安杰律师事务所詹昊博士(本案的二审律师之一)就该案发表了《司法审判呼唤理智、科学、严谨的反垄断分析》一文在本专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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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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