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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与天猫是鸡鸭同笼吗

2015年11月04日 17:39 来源于 财新网
阿里巴巴的天猫在综合性的B2C电子商城这个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如果京东对天猫所谓违法行为的举报属实,那么,阿里巴巴有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11月3日,京东实名向工商总局举报阿里巴巴,称后者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要求商家“二选一”,从而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京东在有关声明中写到:“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十一’促销活动。”京东称这是阿里巴巴“店大欺客”,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损害商家利益。京东并举实例予以了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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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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