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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ast 法案”对创业企业融资的重要变化

2016年02月23日 15:55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符合JOBS法案下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Emerging Growth Company” or “EGC”),FAST法案包含三项重要改变
众达法务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在世界主要商业和金融中心设有44家代表机构,长期客户涵盖了超过半数的《财富》美国500强、《财富》世界500强及《金融时报》500强企业。

  【财新网】(作者 众达律师团队)奥巴马总统于2015年12月4日签署了《修复美国地面运输法案》(“FAST法案”),该法案长达1300多页,其中涵盖了下列条款: (i) 修改了2012年《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OBS法案”)的若干章节,(ii)要求对10-K表和S-K规则进行修改,且(iii)将允许私募交易中取得证券之持有人非公开转售其在私募交易中获得之证券的4(1-1/2)号豁免规则编纂成法。

  JOBS法案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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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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