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磊 杨骏|文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2015年6月我国资本市场异常波动以来,关于中央银行金融市场稳定政策作用的争论持续存在,中央银行金融稳定职能及其政策框架和机制的有效性,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就此,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从中央银行的角度观察,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既是其完善金融稳定机制、更好履行法定金融稳定职能的重要保障,也对其从政策目标到政策工具各层面更好协调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的关系提出了挑战。本文试图从系统性风险管理出发,反思中央银行目标和工具有效性,阐释流动性管理和广义价格目标对金融稳定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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