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禄生)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然而,这种“学术繁荣”的背后却是对“宏大叙事”的偏好,和对“精耕细作”的轻视。若采用精细化的视角来考察美国的司法实践,我们便会发现许多被尘封的真相:比如美国的法官并非都是终身制,许多州法官需要在任期结束之后进行连任选举;又比如美国法官入职条件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高大上”,在部分州中,没有接受法学教育的人同样可以当法官。
更为有趣的是,尽管被奉为司法独立圭臬与样本,但美国司法体系的公众信心指数并如想象中那样高。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的三大司法事件(贝尔法官被迫辞职事件、怀特法官连任失败事件和萨洛金法官提前退休事件)的集中出现使得美国司法制度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可见,传统的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宏大叙事虽然加深了我们对这一主题的认识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但它们却不能满足我们对于许多细节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本文将尝试借助美国的官方报告,还原一些被我们长期忽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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