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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反垄断加速:评首例协同行为处罚案

2016年08月24日 11:3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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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揭开了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的序幕,发改委很有可能将在近期掀起一轮比汽车行业反垄断更猛烈的执法风暴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顾正平|文

  背景  自2008年8月实施《反垄断法》以来,一些涉及民生的行业一直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重点关注领域,例如汽车、快消品、保险、建材、旅游、烟草、电信、公用事业等。尤其是最近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对汽车行业展开的一轮轮反垄断执法风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同样作为民生焦点的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似乎是“雷声大、雨点小”。 尽管在过去几年有各种调查的报道或传闻,无论是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还是发改委都没有在医药行业开出罚单。但自2015年年底到2016年初的一个多月内,工商总局和发改委相继公布了两起医药领域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即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和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及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别嘌醇片生产商垄断协议案。两家执法机构几乎同步的执法行动标明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正在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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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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