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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银行下罚单的正确姿势:从德银140亿美元罚单说起

2016年09月18日 10: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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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欺诈者重罚也许不是最好的规则,但似乎没有什么规则比重罚更行之有效。如果监管者让欺诈者逍遥法外,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监管者本身就是欺诈者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话说2016年中秋节那天(也就是9月15日周四),德国最大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发表声明称,美国司法部已经向德意志银行要求支付140亿美元,以终止司法部门就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抵押贷款债券的调查。德意志银行方面并未承诺会立即支付和解费用,但银行方面表示,他们将会在近期与司法部密切沟通,尝试达成一份双方满意的协议。

  华尔街分析人士表示,尽管目前的金额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双方仍然有很大的协调空间。所以最终如果德意志银行同意交钱和解,金额可能也达不到140亿美元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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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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