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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英美警方刑事调查,销毁证据是好主意吗

2016年12月23日 13:3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在英美国家,作伪证以及妨碍司法公正(比如销毁证据)恰恰是重罪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我们知道,美国有一个《反海外腐败法》,英国也有一个类似的法律《反贿赂法》(“Bribery Act”)(目前法国也有了法国版的“反海外腐败法”,对此我曾经在财新专栏写过一篇文章《法国也有了反海外腐败法,罚的更狠》)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的《反贿赂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其中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后者规定了一个罪名,那就是“疏于防止贿赂发生罪”——如果一个公司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贿赂行为的发生,那么这个公司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法国版的“反海外腐败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在英国和法国开公司的中资银行和企业都看过来了,这些法律对你们直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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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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