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峥)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接受利益案,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2月17日经过陪审团逾19小时退庭商议后,陪审团作出裁决,罪名成立。2015年10月5日,香港前特首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成为香港历史上被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官员,更是第一位被起诉的前特首。
入罪罪名中有一条:曾荫权任职特首期间多次公干外访,入住酒店时,同行官员均统一由政府部门结帐,但他坚持用个人信用卡签帐,然后再由公款报销,在这个过程中赚取积分优惠。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