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禄生)2008年,郭利因“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多次找销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赔,并向媒体曝光。在双方沟通的过程中,郭利要求对方再赔偿300万元。雅士利公司认为郭利是敲诈勒索而报案。2010年,法院以郭利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7年4月7日,广东高院作出再审宣判,宣告郭利无罪。
郭利的遭遇令人唏嘘。但是,郭利案并不是孤例,司法实践中发生过多起消费者天价索赔被刑事追诉的案例。
2006年华硕天价索赔案中,华硕违规使用测试版CPU,黄静向华硕提出500万惩罚性赔偿,声称如果不满足就向媒体曝光。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刑拘黄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检方又以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最终黄静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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