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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专栏作家 顾大松)4月11日至5月10日,由北京市交通委起草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法规名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修改为“《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理由:
第一,停车管理不限于机动车停车,也包括非机动车停车。
第二,将非机动车停车问题纳入本条例范围,也有利于从路权平等视角综合平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问题,改变停车资源向机动车过渡供给的“以机动车为本”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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