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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城中村问题另解

2017年08月29日 10: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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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有两个核心问题:原住民的生产方式问题和外来低收入人口的居住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超常规发展,后一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能否进一步突破的关键所在
廖俊平
经济学博士,管理工程硕士,建筑结构工程学士。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全国高等学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国际交流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创会会长(2010-),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创会理事;曾任国际测量师联合会第九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管理)主席,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第二、三届会长(2004-2010)兼专家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廖俊平)8月29日的一个重磅消息是: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制定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随之而来的是对于这个方案的各种解读。这些解读主要都专注于集体建设用地所建设的租赁住房的输出端——房屋租赁市场,而这些租赁住房的输入者,显然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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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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