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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区分两类本质不同的保障房

2017年09月11日 13:38 来源于 财新网
要区分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住房保障,其主要区别不在于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高低,而是在于其未来提高收入的可能性
廖俊平
经济学博士,管理工程硕士,建筑结构工程学士。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全国高等学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国际交流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创会会长(2010-),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创会理事;曾任国际测量师联合会第九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管理)主席,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第二、三届会长(2004-2010)兼专家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廖俊平)财新网今日发表了题为《所住并非“穷人” 谁住进了广州配建保障房?》(以下简称《保》文)的报道。乍一看标题,以为是要披露保障房分配过程中的骗保现象。认真读完,才发现这篇文章其实揭示了许多深层次的、概念性的问题。

  本文不拟展开和深入讨论这些深层次问题,只想在一个最基本的概念上做一些补充与辨析。

  《保》文提到:“财新记者采访的多名专家均认为:目前保障房的概念已经泛化,几乎已将所有政策性房源涵盖在内,其居住对象中,“穷人”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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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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