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打击医药代表卖药”是个伪命题

2017年10月10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医药代表的主要作用是攻心为上、客情维护,很少有哪个医药代表会拉开架势跟医生说我要卖药给你;同时,对其药品学术推广行为进行规范也很难实施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10月8日出台,该意见第27条提出要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并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将医药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向社会公开。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隐匿药品不良反应的,应严肃查处;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