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2018年3月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企业,该退就退。这回,市场知道,证监会是动真格的了。近几日,各种对退市新政的解读层出不穷。看了那么多解读,你真的理解退市新政了吗?
规定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形,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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