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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金融监管启示录(上):矩阵监管模式

2018年08月17日 14: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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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早的分业监管、混业监管到现在的矩阵监管模式,核心变化是将金融监管从一个重点即防范金融风险划分为两个重点,一个是宏观系统审慎监管,一个是微观市场行为监管,纵向监管与横向协调并重,防止监管漏洞的出现
陈雳
博士,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董事总经理。北京大学校外导师、四川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研究专委会副主任,四川省工信厅、成都市工商联智库专家。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雳 特约作者 梁燕子)摘要: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深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世界金融监管模式也在一直发生着变化。从最早的分业监管、混业监管,逐步演变成了现在的矩阵监管模式。核心变化是将金融监管从一个重点即防范金融风险划分为两个重点,一个是宏观系统审慎监管,一个是微观市场行为监管,纵向监管与横向协调并重,防止监管漏洞的出现。

  加拿大目前实行的是联邦与省两级平行的金融监管模式。在国家监管层面,由财政部(DOF)、加拿大银行(BOC)、金融机构监督办公室(OSFI)、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DIC)和加拿大金融消费管理局(FCAC),这5个部门分别负责的金融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加拿大财政部长总体负责并向加拿大议会汇报,地方政府负责属地内的一部分金融监管。同时,为了统筹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工作,降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监管摩擦,加拿大还组建了金融机构监督委员会(FISC)、高级顾问委员会(SAC)、机构首脑委员会(CHI)、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DIC)董事会和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等来促进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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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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