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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价收入比评判房地产市场是否全面客观

2019年04月11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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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房价收入比,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供求关系、不同发展阶段市场发展潜力、财富分配平衡度等因素综合考虑,评估一个国家和地区房地产市场和房价将更为全面客观,也更具可比性
衡量一个国家房价是否合理,房价收入比是目前常用的一个指标,但不够全面客观,单纯用其评价一个国家和地区房价是否合理,具有片面性和误导性。图/视觉中国
罗高波
城镇化研究学者。美国南加州大学政策、规划和发展学院房地产开发硕士,同济大学建筑管理工程学士。逾20年城镇化、区域经济、战略规划、设计管理、地产开发、工程总承包和基金投资跨行业工作和管理经验,拥有美国Countrywide、金地集团、北京城建、中信集团等中外不同类型企业和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等不同国家/地区跨学科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双重背景。2017年出版专著《中国城镇化——历史借鉴、国际融合与本土实践》,并作为机构推荐作品参选第十八届(2018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评选。

  文丨罗高波

  城镇化研究学者

  《理性看待中国房地产市场》一文发表后,对于“中国住宅市场呈现整体可控,局部透支,个别城市有泡沫的特征”的总体结论,有读者质疑为何没有提到普遍使用的“房价收入比”,特此补充,以飨读者。

  衡量一个国家房价是否合理,房价收入比是目前常用的一个指标,但不够全面客观,单纯用其评价一个国家和地区房价是否合理,具有片面性和误导性。

  打个形象的比喻,市盈率(P/E)是证券市场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但不同的行业,行业风险和发展潜力不同,有不同的行业平均市盈率;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潜力不同,可比市盈率也不尽相同。利用市盈率比较不同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时,这些公司必须属于同一个行业和相似发展阶段,此时公司的可比性比较接近,相互比较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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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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