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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强度”算法应尽快完善

2021年03月06日 16: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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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为了保证企业和地区(城市)之间在“研发投入强度”含义、体系上的自洽,还是为了保证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以及考虑工作量和可操作性,都应该尽快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的分母从“营业收入”改为“增加值”,并相应适当提高考核、评价的标准值
陈利浩
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资源环境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常委、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提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利浩)笔者关于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分母从“营业收入”改为“增加值”的建议(相关链接:投入大却强度低,“研发投入强度”为何失真?)引来了一些关注,包括疑虑。为便于讨论和说明,我先假设一个“高考录取率”的例子。

  “高考录取率”的计算公式,分子当然是录取的学生人数。分母的“算法”,一段时间有过两种口径:统计部门统计时以“参加高考的学生数”作为分母,学校计算则要求用“全校学生总数”作为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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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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