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利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入了实质操作的阶段。但是,其中对个人信息和非个人信息的区分,对“去标识化”、“匿名化”的定义,尚待进一步完善。试探讨如下。
一、“去标识化”、“匿名化”辨析。
信息的“社会化”,前提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信息都要成为社会“大数据”的一部分,供调用、共享、分析。但是,为了不暴露个人身份,要先对信息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说明这种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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