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以下简称为124号文),指出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一、124号文的出台背景
124号文出台的背景是,盘活存量资产近年已成为财政开源的重要渠道。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计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现行财政收入核算制度下,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的组成,计入公共财政收入中。2014年至2021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年均增长12.7%,明显高于同期非税收入的年均增速5.0%,其占非税收入的比例从20.6%提高至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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