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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如何做到无惧无私

2014年10月21日 08:32 来源于 财新网
从实际效果来看,香港的“软法”则比内地的“硬法”更为有效,真正影响和塑造着法官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最重要的因素恐怕是同仁评价,也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
郑戈
财新网“社会万象”专栏作家。四川省自贡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致力于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研究。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郑戈)在香港任教十年期间,每年岁末都会收到来自香港终审法院的邀请函,询问是否出席来年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这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法律界人士盛装出席,大律师着丝袍带假发。典礼首先在香港大会堂举行,一般会有首席大法官、律政司司长、大律师公会主席和律师会会长四人致辞,此外,首席法官会在爱丁堡广场检阅香港警察仪仗队,显示司法权高于警察权的权威。司法权的庄严与尊荣在这个仪式性的场合得到确认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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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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