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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PPP项目管理经验(一):欧盟

2016年06月07日 10: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主要欧盟成员国家在结构上初步形成了既统一又相对独立的PPP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建立了从欧盟到各联邦政府的PPP知识、能力和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渠道
崔丽君
伯昂研究院创始人,伯昂(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留英10余年,曾攻读工商管理、国际商业法律、战略与政策等多个专业,实战派战略专家。她曾主持多项政府咨询项目,2011年回国发展。崔丽君女士目前专注于PPP项目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城镇化发展研究,及城市群发展研究。

  【财新网】(专栏作家 崔丽君)欧盟PPP项目管理概述

  欧盟各成员国对PPP并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定义,凡是政府公共部门与社会机构为了运营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而签订的合同都统统被看作是PPP模式的变种。各成员国或候选国家PPP的发展水平和所采取的措施也有很大差别。有些国家,如奥地利、丹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英国等,设置PPP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还有许多国家没有专职机构,如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等;有些国家通过了专门的法律来管理PPP项目;还有更多的国家,如法国、德国、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等,则通过系列法律形成机制或体系来对PPP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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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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