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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带来的机会和风险

2017年04月17日 11: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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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是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前奏。下一步反垄断法合规,将会成为汽车生产厂家以及一级汽车批发商所面临的主要合规难题和任务
017年4月14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废止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图自视觉中国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2017年4月14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废止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办法的出台目标非常明确,旨在扭转汽车销售整体下滑的局面并把利益的天平进一步向经销商做一些倾斜,但同时也给各个经营者包括汽车生产厂家带来新的业务机会。

  新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汽车整体销售形势非常不好,不仅经销商出现了大规模亏损,很多汽车厂家的销售目标也难以完成。据我们综合分析,大约40%的经销商月度平均库存高于两个月、有八个月的库存预警,指数超过警戒线,使得近七成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据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接近九成的经销商盈利,到2010年降至七成,2014年汽车经销商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当年41.48%的经销商利润在正负5%之间,其中有9.87%的经销商严重亏损,仅有20%的经销商对当年经营状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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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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