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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三道金牌追身,贾跃亭到底敢不敢回来

2017年12月28日 08:13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乐视债务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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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喊话中,无论是监管关注函还是责令改正决定,其性质都是行政监管措施。而最近一次的《通告》,没有文号,不是监管措施,只是一个通知公告
刘思远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合规、证券诉讼。执业期间,曾办理光大证券乌龙指内幕交易、风神轮胎信息披露违法、某资管公司操纵180ETF、康芝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等60余件证券类案件。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

北京证监局的三次喊话

  2017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了《关于对贾跃亭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256号),明确要求贾跃亭在见文后立即回国,稳妥处置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2017年12月5日(发文日期为12月8日),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其拒绝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违反承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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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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