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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化信用十日谈(8):电信、金融欺诈是诚信问题还是违法犯罪问题

2020年06月19日 14: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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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上不少人把这些归为诚信问题,以为主要是社会诚信出了问题,是实施欺诈的人道德诚信水平低下,才出来诈骗的。这个思路和逻辑,与泛化信用是相通类似的
汪路
光华赤信研究所主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原副主任。理学学士及社科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博士后研究导师。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货币政策司、征信管理局、驻欧洲(英国伦敦)代表处代表、征信中心副主任;光华赤信研究所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汪路)我们先讨论一个相关问题:电信欺诈、金融欺诈等老百姓深受其害、深恶痛绝的社会问题,是诚信问题还是违法犯罪问题?现在社会上不少人把这归为诚信问题,以为这主要是社会诚信出了问题,是实施欺诈的人道德诚信水平低下,才出来诈骗的。这个思路和逻辑,与泛化信用是相通类似的。似乎说得也有道理,其谬误在哪里呢?

  判断一个事物需要依据其主要特征。欺诈是一种违法犯罪,肯定符合违法犯罪的主要特征,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欺诈是否也具备诚信这个概念的主要特征——明明白白的同意、承诺或诺言——呢?显然不具备。因为在欺诈行为中,实施欺诈者对欺诈对象如果有承诺的话,那从一开始就是假的,并不是诚信概念中的真实的、不是被胁迫的承诺。怎么能将欺诈问题说成是诚信问题呢?唯一能让欺诈也说得通是诚信问题的,就是借助于泛化信用的理论和逻辑。这种荒谬的说法之所以有市场,部分原因在于,相关具有较大话语权的公权力部门需要借助诚信信用这个筐来甩锅,以减轻打击违法犯罪不力的压力。广大善良的百姓,可不能被带到沟里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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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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