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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标准:国债一级交易商的资质要求与实践参考

2021年03月12日 10: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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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发展需要设置灵活的门槛标准,推动国债投资群体的多元化;考虑分层的承销团标准设定,培育系统性重要成员以应对特殊情形;设定申请时效,建立竞争机制,增强承销团成员活跃度
郭栋
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副研究员,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会员。硕士导师,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债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金融和货币政策,出版专著:《基于货币回流的利率债市场开放》(人民大学出版社)、《城市项目融资案例研究》(商务出版社)。研究奖项:银保监会2018年度银行业保险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19年中债估值杯二等奖等。从业经历: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和南美等从事10多年矿业融资开发和国际规划,现任职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从事境内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发行和产品设计。专栏研究为个人学术观点,与机构无关。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栋)本文选择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的准入标准进行研究,梳理了IMF的指示性清单和美国的实践标准,以期为人民币国债的承销团成员管理提供参考借鉴,并提出政策建议如下:一是根据发展需要设置灵活的门槛标准,推动国债投资群体的多元化;二是考虑分层的承销团标准设定,培育系统性重要成员以应对特殊情形;三是设定申请时效,建立竞争机制,增强承销团成员活跃度。

一、国际标准: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的资质要求

  国债一级交易商的选择标准与他们在国债一级和二级市场需要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对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贡献有关,准入标准的制定影响参与者的数量和国债市场的竞争程度。IMF在对国债一级交易商的国际经验总结基础上,根据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市场成熟程度,提出了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注入标准的指示性的清单,但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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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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