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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规制公权力的敲门声

2013年01月18日 10:55 来源于 财新网
唯有公权力可以合法地破门而入,全面、彻底地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因此,这个“法”的尺度就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品质
郑戈
财新网“社会万象”专栏作家。四川省自贡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致力于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研究。

  【财新网】(专栏作者 郑戈)最近,南京民警戚信福的一条关于到宾馆查房的微博引发了公众对警察搜查权的议论。警察“查房”集中凸显了公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体现了执法利益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是个关乎公民生存质量的重大公共议题,值得深入研讨。

    “公民在自己的私人领域内不受打扰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只要这样没有损害到其他人过类似生活的权利”,这是一般人对自由的理解,也是法律上的“隐私权”概念得以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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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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