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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文治标难治本

2013年04月12日 11:40 来源于 《财新周刊》
陈昌华

财新网“战胜市场”专栏作家。瑞信中国研究主管、瑞信方正高级研究顾问。

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系。自1991年从事证券业,在加入瑞信之前,曾先后在汇丰银行证券部、百富勤证券、金英证券和瑞银集团任职,曾任瑞银中国A股研究部主管。

□ 陈昌华 | 文

  针对近一两年间飞速膨胀的银行理财业务,银监会在三月底发出8号文对理财产品作出监管。这个文件虽然来得有些迟,但从积极面看,它在抑制非银行金融的增长上会有一定功效。另一方面,这个文件的调控方向仍非常倚赖于规模管制,加之这两年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也十分重视规模管制,似乎这几年来行政干预更多地介入了金融制度的运行。

  理财产品(或更广义上的非银行信贷)的高速增长,主要发生在2010年以后。在2008年底政府推动“4万亿”投资和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后,贷款需求大幅上升,2009年时银行新增本、外币贷款达10.5万亿元,比前一年翻了一番。2009年底央行和银监会开始严控新增贷款后,情况开始稳定,2010年以后,新增贷款基本稳定在8万亿到9万亿元之间。同期,由于银行表内贷款受到严格控制,以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未贴现承兑汇票为代表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则被银行视为理想的产品得以大力推广并高速扩张。2008年时,这类债权资产的年新增量只有约8500亿元,2012年时已超过3.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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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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