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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竞争条例》如何指引反垄断

2014年12月12日 14:15 来源于 财新网
在香港的规定中最具争议的是禁止维持转售价格规则,以及在判断相当程度的市场权势方面缺乏安全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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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作者 Sébastien J. Evrard / Philip Georgiou)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发布了执行《竞争条例》的草拟指引。委员会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指引最终稿,之后《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方可生效。

  草拟指引符合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反垄断原则。本文总结了草拟指引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包括在《条例》通过前业已重点争论的问题。

  背景

  《条例》包括禁止反竞争协议(“第一行为守则”)和禁止滥用相当程度的市场权势(“第二行为守则”)。《条例》还纳入了合并控制规则,但仅适用于电讯领域。违反《条例》将会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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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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