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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空间的法治治理

2015年03月25日 12:06 来源于 财新网
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运用法治规范政治过程,确保秩序价值;同样也运用法律和制度约束执法者,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网络公共空间的民主价值,推动政治和社会发展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财新》专栏作者。《法学评论》主编。

  【财新网】(专栏作家 秦前红 李少文)在本质上,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是将一个“法外之地”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需要扩张甚至重构我们的法治模式,在保证言论自由和民主的前提下对网络公共空间进行某种边界制约,实现秩序价值,从而造就虚拟又真实的网络法治社会。

  一、“自由化”及其影响: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挑战

  从表面上看,网络公共空间让社会领域变得活跃,也加速了社会的“扁平化”,开辟了一个新的政治社会领域。从实质上看,它是社会整体“自由化”的结果,体现了社会领域进一步扩张的趋势。从经验上看,网络公共空间促进自由化有两种具体的作用形式。其一,网上曝光的事件或案件推动法治的发展。其模式类似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但在手段上却是迥异的。其二,通过网络传递(普及)知识和政治见解,促成多元化倾向。这是公共空间的本质特征。公众基于新媒体/自媒体的匿名性、虚拟性、交互性强、传递速度快等特点,能够无所顾忌地讨论公共事务和批评政府及官员,使得监督更加直接、深入和有效。网络公共空间还有很多缺陷和不足,例如它的虚拟性、易操控性、非理性、匿名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无责任性,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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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柯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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