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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特定问题调查条款为何难以激活?

2015年08月17日 16:04 来源于 财新网
没有程序规定,本来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财新》专栏作者。《法学评论》主编。

  【财新网】(专栏作家 秦前红)宪法第七十一条特定问题调查条款为什么总是沉睡?

  每逢国有大事,总有侠义热血之士高声吁请启动宪法之特定问题调查条款,但最终必然是理想踏空、涛声依旧,其原因在于:

  1、宪法第七十一条只有实体规定,没有程序规定,本来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2、监督法将其限缩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需要做出决议、决定的事项、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或五分之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经专门委员会研究后再交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这在现有常委会人员組成结构下,几乎是不可逾越的程序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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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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