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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文件能找回司法失去的权威吗?

2015年04月02日 17:49 来源于 财新网
两个禁止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规定,凭逻辑想象建立了一个司法机关记录、政法委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机制。优点在此暂且不论,其可能存在的缺失依然是“谁来监督监督者”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财新》专栏作者。《法学评论》主编。

  【财新网】(专栏作家 秦前红)司法如何找回失去的权威,是一直让司法机关饱受困扰的事情。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司法人员丑闻迭出等等既是司法失威的具体表现形式,又是司法失威的形成原因,但这一切又都与司法环境不佳相勾连,其中诸多对司法活动的非法干预乃为罪魁祸首。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接着,中央政法委也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上述两个规定试图内外一起发力,以收正本清源之功,从而型塑司法健康运行的优良环境。平心而论,两个规定立意良好,问题意识突出,解决相关举措也颇具针对性。同时,在现有宪制框架下,两个规定也力求全面整合党、政、司法各种资源,避免曾经有过的改革碎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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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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