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强)近日在百度上有条新闻 :“夫妻恶意透支350多万潜逃乌干达被抢光 沦为苦力”,读后感到很难过。这件事反应了三个问题:
何为 “恶意透支”?
如果不能合理定义“恶意透支”,谁还敢用信用卡消费?
在美国,决定是否给信用卡申请人发卡、信用额度、费用和利率,是信用卡公司的权利和责任;而如何使用信用卡,是信用卡持有者的权利。还本付息是信用卡持有者的义务,但付不起并不触犯刑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像前述两夫妻由于生意失败或失业不能还债的事情司空见惯。建设信用社会,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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