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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霖:竞争中性原则如何推动国企改革

2018年10月15日 12: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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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国企置于公平竞争环境,一是确保国企不利用国家的权力强化自己的竞争优势;二是确保国企尽管有一个国家股东,但在其他方面和别的企业一样是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商业实体。后者要害在于政企分开,前者可供考虑的一个改革思路是接受竞争中性原则
张春霖
张春霖博士是财新智库学术委员和《比较》编委,世界银行金融、竞争力和创新全球业务部前主任专家(私营部门发展)。2019年9月从世界银行退休之前,他工作的领域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家创业和竞争,以及一带一路。张春霖1999年加入世界银行,曾先后在世行北京办公室(1999-2009)、南非办公室(2009-2015)和华盛顿总部(2015-2019)工作。加入世界银行之前,张春霖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改革司工作五年,担任处长。张春霖曾在南开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经济学,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吴敬琏教授获得博士学位。

  [编者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的发言及答问中,指出:为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我们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为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新的视角。无独有偶,在不久前,长期从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世行专家张春霖,在2018年8月《比较》发表的“国企改革再出发”的最新文章中,也阐述了如何以竞争中性原则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张春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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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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