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指出在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价格,将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通知发布后,江苏、山东率先启动改革:10月15日山东、江苏煤电上网成交电量分别为110.7亿千瓦时、19.98亿千瓦时,成交价较标杆价分别上浮19.8%、19.94%,基本触及价格上限,湖北、贵州等地煤电交易价格也纷纷“涨停”。进入11月以来,尽管动力煤价格已有较大回落,但在前期电厂亏损面扩大的影响下,各地煤电交易价格并没有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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